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邓奇函)近年来,祁阳市司法局梅溪司法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主线,创新构建“普法+调解+社交”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同频共振,走出一条以良法促善治、以善治促振兴的实践新路,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法治动能。
突出法治宣传 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是从源头防治矛盾纠纷的良策。司法所始终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加强乡村干部和群众“以案释法”法治教育力度,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落实普法工作中,梅溪司法所积极组织普法志愿者前往辖区村(社区)、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普法宣传与平安校园相融合。司法所利用中小学开学、“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采取开展法治讲座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性侵、禁毒、反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另外,还积极推动辖区中小学校将法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相结合,纳入教学计划,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引导学生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普法宣传与社会和谐相融合。司法所发挥职能优势,开展传统法治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节会、赶集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横幅、陈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普法大礼包等形式,开展“送法下乡”“宪法宣传月”等普法活动,在镇域内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助推平安乡村。今年来共开展法治宣讲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突出纠纷化解 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所深入基层,围绕农民工欠薪、电信诈骗、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等社会矛盾开展预防、排查、定期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全面落实村调委会每周一次排查,镇调委会每半个月一次排查,化被动受理为主动介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主动排查过程中,司法局在春光社区倾情化解付某与陈某因经济而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使双方握手言和;在刘家新村成功化解奶奶过世而发生的经济纠纷,令一个家庭的亲情得以维系......这只是司法所矛盾纠纷化解的几个缩影。今年来,司法所指导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0余起,群众满意度高,没有发生工作不到位导致的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突出社矫安邦 助力早日融入社会。司法所高度重视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举措、规章制度,规范实施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严格实行“两个宣告”规范程序,全面开展并落实思想汇报、见面谈心、手机定位监管措施,加强法治、道德、国家政策等内容的思想教育,引导其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次数与学习质量双达标。同时,司法所采取宽严相济管理模式,注重人文关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开展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等系列活动,将“帮扶、教育、感化”融入到日常社区矫正工作中,使其能够放下思想包袱,安心接受社区矫正,积极面对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坚持“以帮扶为手段、以稳定为重点、以和谐为目标”的工作思路,采取每季度一谈话、不定期家访,对在外打工的人员定期通过电话的形式进行帮教,随时掌握动态、了解实际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有力保障刑满释放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此外,司法所注重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助力两类人员早日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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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